
传统观点对妊娠乙肝的治疗都认为可以与一般乙肝的治疗相同。但是,在实际病例中,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有些用在治疗肝病的药品说明书上常有“孕妇禁用”、“尚无孕妇应用的资料”、“怀孕后停用”等字样,例如抗乙肝病毒药中的干扰素便是孕妇绝对禁用的。
事实上,孕妇乙肝也应进行抗病毒治疗,除了失代偿肝硬化、重型乙肝等病情比较重的乙肝患者要尽早终止妊娠外,绝大多数乙肝是无需终止妊娠的,完全能够自然分娩。只要有抗病毒治疗的适应症、有乙肝病毒复制活跃、转氨酶大于正常数量上限的两倍以上,就应该予以乙肝抗病毒药物物治疗。
强有力地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控制病情进展,有益于分娩;否则伴随着妊娠月份增加,身体内内分泌变化等原因,可加剧肝损害,分娩的危险性也会随之增加。另一方面需要抗病毒治疗的主要原因是:可以阻止乙肝病毒的妈妈和婴儿之间传播,生下一个健康的宝宝。
我国每年大概有2000万名产妇分娩,其中有200万是原先被传染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妊娠女性。她们之中避免不了地会有人因妊娠而发生乙肝、转氨酶升高,不再是乙肝病毒携带状态,这就叫妊娠乙肝或孕妇乙肝。此外,还一些孕妇原先没有感染乙肝,是在怀孕后不慎感染乙肝病毒而得病的,这也称为孕妇乙肝。
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采用中西医结合特色疗法,经过多年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大三阳、乙肝小三阳,做了大量研究工作,积累了大量临床经验,取得了非常好的疗效,并且对乙肝大三阳治疗,小三阳治疗,肝硬化治疗,肝腹水治疗,肝纤维化治疗,临床上以“抗病毒、增免疫、保肝护肝、抗纤维化”为基本目的和治疗原则,全国已有数万例乙肝患者得到康复治疗,是山东最好的肝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