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是一位在医院向专家提出的肖女士的问题,对此,专家做了详细的解答。
“我今年28岁,结婚5年,一直没有要孩子,因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怕把乙肝病毒传染给小孩,但最近我咨询医师得知,我可以采取母婴阻断措施生个健康小宝宝。然而,在我妊娠6个月时,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发现转氨酶升高达到200单位(正常是40单位以下),有的医师说我是乙肝发作,并让我做掉孩子,继续妊娠对我病情有无影响?有没有危险?必须做掉孩子吗?我的乙肝对孩子有害吗?我能自然生产吗?……”。
正常妊娠时肝脏有“轻度改变”
正常妊娠时,肝功能基本上是正常的。妊娠时全身血溶量增加30%~40%,但肝血液量却有所下降。妊娠后体内的雌激素大量增加故可引起肝掌和蜘蛛痣,分娩后消失。说肝脏有轻度改变,是指血清碱性磷酸酶升高可超过正常2~4倍,胆固醇升高2倍以上,白蛋白有轻度下降,球蛋白轻度升高,胆红素正常或轻度升高,溴磺酞钠(BSP)清除率下降等等,这些改变越到妊娠后期越明显,因此有人称为“妊娠肝”。但是反映肝功能最敏感的转氨酶(ALT及AST)却不会升高,或仅升高10~20单位,没有任何临床意义。
上述“轻度改变”均是生理性的,不是病理改变。但可肯定,妊娠肝存在弱点,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妊娠期比非妊娠期更容易感染乙肝病毒,也证实妊娠肝脏确确实实存在弱点。某地乙肝流行,男性和未妊娠妇女感染率在3%以下,而妊娠感染率达17%。故此,妊娠期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肝脏。
轻度慢性乙肝孕妇也不必终止妊娠
轻度慢性乙肝妊娠应在医师治疗和严密观察下继续妊娠,妊娠对乙肝的影响并不大,一般不会加重乙肝病情,预后良好,不会危及患者生命,只是一些人可能发生乳汁分泌不足,偶可发生产后恶露增加。
患者在医师治疗下,病情完全可缓解,达到顺利生产的目的,如果终止妊娠,特别是到了中、晚期,手术会对孕妇产生较大打击,反而增加肝脏负担,或使病情加重。
但是多次妊娠,或产后哺乳,如不慎妊娠,就一定要加强营养,充分休息,不滥用药物,并住院治疗。
肖女士为轻度慢性乙肝,她的怀孕已有6个月,应当边治疗边等待自然分娩。国外报告,乙肝患者妊娠的早产率较高,婴儿窒息有所增加,但国内没有观察到这种情况。乙肝病毒不是致胎儿畸形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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