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营养食品和饮料,含有婴儿4-6月生长发育所需的全部营养要素,并适合婴儿肠胃的消化和吸收。那么,乙肝产妇能否与新生儿母婴同室,能否给婴儿喂奶,这是一个众多乙肝产妇较为关心的问题。107肝病专家认为:
一、能否母婴同室,取决于母亲会不会传染新生儿
如母亲恰在乙肝的急性期或慢性急性发作期是不能与新生儿母婴同室的,因为她无力照顾婴儿,而且疲惫及睡眠不佳会影响其康复。但肝炎恢复期或乙肝病毒携带的产妇一般可以实行母婴同室。以常见的乙肝为例,母乳喂养与人工喂养儿的乙肝感染率无显着差别,所以可以母婴同室,甲肝与戊肝病毒感染的母亲证实不会传染新生儿;目前也无因母婴同室传染丙肝的报告。不过,母亲与新生儿要分床。
孕妇感染甲肝病毒后体内很快产生甲肝抗体,至今没有发现在甲肝产妇乳汁中有甲肝病毒出现;我国新疆戊肝流行时,戊肝母亲的乳汁喂养婴幼儿均未见感染发病,说明戊肝病毒不经母乳传播;乙肝产妇在乳汁中能检出HBsAg,但未见有在乳汁中检出HBV-DNA的报告,故其乳汁是否有传染性尚不能定论,只要母亲乳头不破溃出血,母乳喂养是可以的。但喂奶前母亲应用肥皂流水洗净双手,以减少接触传播的机会;绝大多数研究结果表明,丙肝产妇和丙肝抗体阳性产妇的乳汁中存在丙肝病毒可能性小,可以给婴儿喂奶,但假如乳头有破溃出血,则应停止喂奶。需要指出的是,肝炎产妇的唾液中有乙肝病毒存在,故产妇不可口对口给孩子喂食,并要注重消毒隔离。
烟台解放军107医院是“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是济南军区“五优医院”;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省市医保定点单位;老百姓信得过的解放军医院。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是肝病研究 诊疗专业机构,是济南军区肝病治疗中心;山东肝病康复基地;首批采用4P模式的肝病医院之一;担负着山东肝病宣传、预防、治疗、检测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是目前山东省规模较大的肝病治疗中心 之一。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集科研、检测、防治、咨询为一体,拥有目前检测肝病最先进的设备(HBV-DNA检测系统和PCR检测系统),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拥有一批从事肝病专 业临床经验丰富的肝病专家,以及专业、规范、个性化的肝病治疗方案,全国已有数万例乙肝患者得到康复治疗。优质的医疗团队配备,透明的价格消费,加上人性化、个性化的专业医疗服务,这些奠 定了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在山东乃至全国的肝病治疗机构中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