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肝女性五种情况下不宜怀孕 我国有1.3的乙肝病毒携带及患者,由于乙肝病毒的顾虑,再加上年龄也不小了,这时许多面临着比较艰难的抉择:生孩子怕其先天就感染上病毒,不生又怕越往后拖越难生。对此,我们山东烟台解放军107肝病专家指出:乙肝女性当下是否适合立即怀孕主要取决其自身肝脏能否承受整个孕期和分娩过程的负担。
乙肝女性五种情况下不宜怀孕 ?一般来说,以下五种情况中有任何一种的女性都暂不宜怀孕:
1、现症的急性乙肝,伴有明显的肝功能异常;2、乙肝病毒感染时间较长且肝脏损害严重,病理检查证实为肝硬化,伴有明显的血小板减少,脾脏功能亢进,凝血功能障碍的;
3、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异常较为明显,且肝功能波动较大,常伴有蛋白比例倒置或低蛋白血症;
4、慢性乙肝患者伴有严重的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5、曾有过怀孕史,但因肝脏不能承受而终止妊娠者;
乙肝女性五种情况下不宜怀孕?对于正处于活动性肝炎的女性,如果考虑生育,应经治疗后待病情稳定、肝功能恢复正常6个月以上再怀孕。
烟台解放军107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是肝病研究诊疗专业机构,属国家重点肝病临床研究基地,担负着烟台地区肝病宣传、预防、治疗、检测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是目前山东省规模较大的肝病治疗中心之一,集科研、检测、防治、咨询为一体。拥有一批从事肝病专业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及先进的疗法,是治疗肝病及乙肝孕育的最佳医院选择。